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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發展檢核

親愛的托育人員及家長好:
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1條規定,辦理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,家長及托育人員是孩子實際照顧的重要人員,敬請各位家長及托育人員一起加入我們的行列 ,讓我們一同檢視孩子的發展,降低錯失療育的黃金時期,共同守護孩子的發展。

 

0.4歲至6歲兒童發展檢核表(紙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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